“一夜缠头,够小户人家吃十年。”这话不是吓唬人,是账房先生一笔笔记下来的。宋人《樊楼记》里写,进门先交“花茶钱”——只是买个站票,想坐下得再付“席例”,想听曲儿得另给“嗓子钱”,若想留宿,还得先写“缠头契”,押多少随你,少了姑娘连眼皮都不抬。最离谱的是“添头”:客人喝高了,随手把宅子、田地、船契塞进荷包,当赏钱。第二天酒醒,后悔也白搭,契纸上按了手印,官厅都认。
更黑的在后头。明万历年间,南京教坊司出过一张“花榜”,把秦淮姑娘按色、艺、声、价排成“四科”,榜前十名,见面礼不得低于“五十金”。五十金是多少?那会儿一两金兑十两银,一两银能买两石米,五十金就是一千石米,够一个县学先生教三百年的书。就这,还只是“见面”,后头流水席一样地接着掏。
可姑娘们落不着几个子儿。清人《板桥杂记》里算过,头牌“月得”不过二十两,剩下的全进了老鸨的“柜上”。更惨的是“包账”姑娘,卖身契一签,身价写成“债”,利息滚利息,越还越欠,最后人老珠黄,还被转卖到下游码头,继续接水客。所谓“风雅”,是客人附庸风雅的遮羞布;所谓“艺术”,是她们用骨头磨出来的饭碗。
所以,别被“秦淮八艳”的滤镜骗了。那些诗、那些琴,是她们拿命换的唯一的自由缝隙,缝隙外头,还是铁打的牢笼。
内容来源于联合早报中文网网友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