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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首例!娱乐场所违法被处罚

九派快讯 · 2026-1-14 14:54:41
【来源:大余宣传】
1月11日
大余县公安局南安派出所
依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查处全县首例娱乐场所
不依法登记从业人员信息案件
1.jpeg
南安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
辖区某娱乐场所未按规定
建立从业人员名册
违反了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
构成娱乐场所不依法登记
从业人员信息的违法行为
目前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场所经营者刘某
予以以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对涉事娱乐场所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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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娱乐场所和公章刻制、机动车修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要求登记信息的规定,不登记信息的,处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后果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条是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的规定,规定了三类行业经营者违反登记信息制度的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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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于联合早报中文网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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